会计人员经常多缴税的7项业务!
本人经常在给企业家培训时谈到,老板赚到的钱都不是他的钱,只有财务人员能够把钱管好了,这个钱才是老板的钱。
今天就来同大家谈一谈,财务人员经常会缴错税的几大业务,但愿能引起大家的重视。
业务一
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红利收益,并入企业经营收入来纳税,你的税就缴错了!
错误业务:
A企业为一家自然人合伙企业,2017年A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取得股息收入100万元,A企业财务人员将其按投资收益核算,并入A企业经营所得,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新个人所得税法已修订为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纳税。
财务人员的这种纳税方式是错误的,正确方式应该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国税函〔2001〕84号)
业务二
异地的房产与土地,在公司注册地申报纳税,你的税就缴错了!
错误业务:
甲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点为某地级市A区(县级),同时在该市B区(县级)有一处经营用房。市税务局分别设立了A区分局和B区分局,作为相应辖区的主管税务机关。
甲公司在A区工商部门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A区税务分局办理了税务登记。
甲公司财务人员将B区的经营用房应缴纳的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在A区办理了纳税申报,财务人员的这种纳税方式是错误的,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应在不动所在地纳税。
政策依据: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业务三
个人股东,异地投资的股权转让,在居住地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你的税就缴错了!
错误业务:
张三居住地为A市,2016年对B市的一家制造企业投资1000万元,由于发展的需要,2018年张三将该投资以1500万元的金额转让给李四,由于张三与居住地税务部门较熟悉,便在居住地申报缴纳了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张三在居住地纳税是一种错误,正确纳税地为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政策依据: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业务四
对外出租配备操作人员的施工机械设备,按有形动产租赁缴纳增值税,你的税就缴错了!
错误业务:
嘉诚公司是从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在对外出租的过程中,有些配备了操作人员,有些没有配备操作人员,财务人员都按有形动产租赁,适用16%税率缴纳了增值税,财务人员的这种纳税方式是错误的,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140号)
业务五
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农产品,取得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3%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你的税就抵扣错了!
错误业务:
A公司从事餐饮服务,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了丰富菜品,A公司从一家农产品销售公司(小规模纳税人)采购农产品,取得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人员按3%认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财务人员的这种抵扣方式是错误的,应当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政策依据:
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目前已下调为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财税〔2017〕37号 )
业务六
围墙、绿化、变压器、下水道等并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你的税一定缴多了!
错误业务:
甲企业在A地修建了一栋办公楼,由B公司总承包,工程总造价1000万元(含围墙、绿化、变压器等附属设施),财务人员在缴纳房产税时以1000万元除一定的比例后,按1.2%计算缴纳房产税,财务人员的这种缴纳方式是错误的,房产原值不包含围墙、绿化、变压器等附属设施。
政策依据: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算起。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接管算起。
(财税地字〔1987〕3号)
业务七
房屋大修停用期间,仍然缴纳房产税,你的税一定缴错了!
错误业务:
A公司将自有的一栋大楼经营酒店,由于酒店经营的时间较长,近期正在翻新装修,预计停用时间为7个月,大修期间,财务人员仍然在对该栋大楼申报纳税房产税。财务人员这种纳税方式是错误的,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政策依据:
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国税函〔2004〕839号)
来源:昌尧讲税 (ChangYao_JiangShui )
作者:马昌尧
版权申明: 作品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公众号无意中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将立马处理!
如果感觉此文对您有益,请扫描下面二维码订阅此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精彩好文!
课程推荐:刘翔诚邀您报名参与或转发介绍给您的同行业朋友,谢谢!
2018最新房地产建安财税课程推荐
(深圳站)金税三期“数据管控”背景下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稽查重点及其税收安全专题培训通知
(重庆站)国地税合并背景下的建筑与房地产企业合同控税策略运用及案例分享专题
(北京站)建筑业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税务处理与风险控制及税收筹划专题
(郑州站) 税收征管新格局下的房地产企业:成本归集与分摊暨拆迁还建涉税疑难问题实务处理专题
【培训时间】:2018年 11月15-17日(15号报到)
【详细资料讲义课件】:点击获取
(济南站)社保与最新个税法及实施条例深度解析与筹划专题课程通知
【培训时间】:2018年 11月23-25日(23号报到)
【详细资料讲义课件】:点击获取
(杭州站)个税、社保征管新格局下的建筑业财税疑难问题处理与实务操作
(沈阳站)建筑与房地产业纳税自查检查及账务调整与税企争议博弈技巧
(南京站)个税、社保征管新格局下的建筑业财税疑难问题处理与实务操作
(武汉站)个税、社保征管新格局下的建筑业财税疑难问题处理与实务操作
房地产建安财税系列培训课程,火热报名中...!
报名电话:010-80574763 找刘翔老师
移动电话/微信: 137 1870 3875
报名专用邮箱:2850160377@qq.com
现场课程收费标准
单次收费:3380/人 (建议加入我司会员,会员一人次合一千多一点非常实惠!)
会员收费如下:
(1)普通卡会员:8980元(6人次现场学习,首次最多限3人)赠送(7本财税书+9个音频课程+U盘版财税快讯+精美礼品)
(2)贵宾卡会员:16800元(13人次现场学习,首次最多限5人)赠送(12本财税书+12个音频课程+U盘版财税快讯+精美礼品+移动电源)
(3)钻石卡会员:25800元(23人次现场学习,首次最多限7人)赠送(15本财税书+15个音频课程+U盘版财税快讯+精美礼品+移动电源+飞狼财税通软件一套)
(4)集团卡会员:45800元(33人次现场学习,含1天我方指定讲师内训)赠送(18本财税书+18个音频课程+U盘版财税快讯+精美礼品+移动电源+飞狼财税通软件一套)
网上课程收费标准
1、3000元收费给予企业3000听课积分
2、8980元收费给予企业一年网上听课所需积分、网上课程随意听,另外给予企业现场听课6人次、加年会赠送2人次,共8人次现场听课机会。
网上听课消费积分扣除模式标准:
1、下载讲义:花费60积分。
2、录音:每堂课分四段录音,一段录音需200积分整个一堂课程为800积分。
3、视频:每堂课分四段音频一段音频需300积分整个一堂课程为1200积分。
4、专家答疑板块提问题扣除30积分查看专家回答的各种问题扣除10积分。
备注:同样课程在7天之内可以重复收听,不再重复扣除积分。
报名添加网课服务专员:刘翔老师微信 :137 1870 3875(微信号)
联系我们
电话:010-51297321 刘翔老师QQ:2337168883微信:13718703875地址:中国·北京(总部)扫一扫加老师好友: